近日,由农业部牵头,中央农村工作办公室、中组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20个部门和单位,对全国各省市上报的“试验方案”进行了认真初审与复评,现正式批准18个市(县、区)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分别承担有关农村改革专题试验任务。闵行区作为上海市推荐申报单位跻身其中,这标志着闵行区农村改革试验工作将进入探索创新、重点突破、配套推进、先行先试、封闭运行的新阶段。
据悉,闵行区以“在城市化进程中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农民利益”为试验主题,试验项目是多种形式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根据项目的试验方案,在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中将突出重点、侧重难点,力求在工商登记、税费征缴等瓶颈问题上取得突破。
近年来,闵行区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重视农村改革与发展,区委、区政府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先导,引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和建立健全农民持续增收机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一直走在全市前列。目前全区已累计完成29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占全市完成改革数量的一半以上,且在政策制定、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联动、不同形式试点探索及完善改制村管理服务体现改革效果方面也处于领先地位。9月15日,闵行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大会,对此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一次规划、全面推进。
下一步,闵行区将进一步完善试验布点和试验期限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在国家部委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全力推进。今后五年的初步试验布点方案是:一是全区9个镇与新虹街道所属的155个村全面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创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体制机制,实现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农民持续增收,实现城乡社会的和谐稳定;二是全区9个镇(梅陇、七宝、虹桥、莘庄、华漕、吴泾、颛桥、马桥、浦江)与莘庄工业区试点推行镇级集体资产改革。试验期限则与《中共闵行区委、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闵委发〔2011〕36号)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衔接。基本实施步骤分三个阶段:2011年,为准备和探索推进阶段;2012~2013年,为组织实施、全面启动、重点突破和基本完成阶段;2014年至2015年,为扫尾并全面完成阶段。
闵行区被列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将更加有利于解决农村城市化过程中面临的新问题,有利于发展生产力和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有利于农村基层政权的建设和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在探索解决闵行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一些政策法规和体制机制问题的同时,为上海乃至全国经济发达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积累经验、提供创新思路及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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